上海电气承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第一次聘请律师的公告

  lucy668      2024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午 11:48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4日作出 (2023)沪03破10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电气承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广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4年1月8日作出 (2023)沪03破1009号决定书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担任管理人。

在破产清算过程涉及到承广公司与发包方、分包方存在会议表决通过。

一、工作要求

二、选聘条件和评比标准

2.有良好的代理经验,并提供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票据纠纷及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成功案例;

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支付;

4.管理人将通过询比价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进行评比,如评比结果相同则优先考虑收费比例较低或提供可行性方案折操作性较强或提供成功案例较多的报名人。

三、费用支付

鉴于破产清算

四、回避情形请在报名时出具承诺函及无利冲申明。

五、报名方式1、申报文件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下午5时前向上海电气承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递交;

律采标讯”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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