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股票索赔案一审胜诉,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lucy668      2024年05月13日 星期一 上午 6:00

2022111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讯通信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经查,超讯通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1231日,超讯通信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桑锐电子)及桑锐电子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下称民生智能)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冻结金额合计122.93万元。桑锐电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孟繁鼎年1230日以桑锐电子名义为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违规担保19,500万元,2019 1212日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为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担保22,576万元,违规担保总金额42,076万元,上述违规担保至今未解除。超讯通信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超讯通信、梁建华、邹文、孟繁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下达后,部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超讯通信赔偿损失。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超讯通信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根据广州中院一审判决,索赔条件为:2019121720211231日期间买入超讯通信股票,且在2021123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1386122616292号创意产业园B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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