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索赔已立案105件 征集投资者索赔
lucy668 2024年02月21日 星期三 上午 9:34
一、索赔提示
2022年4月15日,劲嘉股份(002191)收到《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公司总经理侯旭东在知悉上述事项时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990169496代理的劲嘉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李斌002191)索赔条件(暂定,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在2022年4月6日到4月15日之间买入劲嘉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劲嘉股份股票的投资者。
二、案件背景
2023年8月26日,劲嘉股份(002191)披露2023年半年报,其中关于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信息披露称:
2022年7月19日,劲嘉股份收到深圳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侯旭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认定“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于2022年3月31日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你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于2022年4月1日签收相关通知书后,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导致你公司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侯旭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部分投资者以劲嘉股份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劲嘉股份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截至2023年8月24日,根据法院向劲嘉股份送达的诉讼文件,深圳中院受理共计105个案件,索赔金额共计35,304,847.62元;其中:2个案件已经开庭,尚未作出一审判决,索赔金额为143,620.91元,7个案件已正式立案尚未开庭,索赔金额为10,330,860.18元;79个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索赔金额为4,177,774.99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案件尚未审结,公司最终是否需要向投资者赔偿及赔偿范围,以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需准备的材料
1、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2、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盖章)。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
3、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四、索赔流程:
2、签订委托
五、成功案例
长园集团、赛为智能、桂东电力、宋都股份、索菱股份、粤传媒、金正大、金花股份、广东榕泰、星星科技、海润光伏、摩登大道、勤上光电、科伦药业、大智慧、佳电股份、方正证券、祥源文化、保千里、金亚科技、飞乐音响等虚假陈述索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