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理尔康制药股民维权案件已在长沙市中院立案

  lucy668      2024年02月13日 星期二 上午 6:17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尔康制药,代码:300267)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重大进展。

任纠纷案,已经在

6月14日晚,尔康制药发布公告称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1、2015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58880.00元,虚增利润15859735.04元,占当期合并报表披露营业收入的1.03%,净利润的2.62%。2、2016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55075191.84元,虚增净利润232254448.80元,占当期合并报表披露营业收入的8.61%,净利润的22.63%。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尔康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尔康制药索赔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暂定索赔条件:在2016年2月19日至2017年8月9日(含当日)前买入尔康制药股票,并在2017年8月10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

目前本团队正在征集尔康制药(300267)投资者进行维权,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联系人:刘律

  益保驾护航,弥补股民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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