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600220)|两次收到“监管警示函”+南京中院管辖此案

  ailucy      2023年08月14日 星期一 上午 6:09

原标题:江苏阳光(600220)|两次收到“监管警示函”+南京中院管辖此案

公司全称: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220

索赔理由: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股民有权提起赔偿诉求

一、索赔条件

2022.9.14之前买入江苏阳光股票,且在 2022.9.14 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该只股票的投资者,有望通过诉讼获赔。

二、案情背景

2022.2.18,江苏阳光收到上交所出具的《监管警示决定》[2022]0013号;

2022.5.20,江苏阳光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7.21

2022.9.15,江苏阳光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江苏阳光的违规线索,在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下达预处罚之后,再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江苏阳光,1999年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是600220,发行价每股11.98元,2022年9月14日收盘价为2.57元,总股本为17.83亿股。资料显示,江苏阳光主要从事呢绒面料和热电业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4 亿元,同比增 9.55%;营业利润0.49 亿元,同比增长 4939.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51 亿元,同比增长726.49%。

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2年5月30日,江苏证监局又因为提前确认存货等违规事宜对江苏阳光下发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年7月21日,上交所又决定“对江苏阳光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赵静、徐伟民,时任财务总监徐霞予以监管警示”,其中提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这次江苏阳光被立案,可能是因为公司存在提前确认存货的情形,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提前确认存货的涉及金额均为8716.82万。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证监会接下来将会对江苏阳光的违规披露行为作出适当处罚决定。

四、违规详情

(一)提前确认向河北宇腾羊绒制品有限公司采购的部分原材料

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中提前确认存货涉及金额均为8716.82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的7.74%和8.63%。

(二)未披露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做出的向公司无偿转让“阳光”牌商标的首发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资料显示,江苏阳光在201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八条的规定。

(三)未及时披露璜塘热电厂区房的土地和部分房屋被收储事项

2021年9月9日,璜塘热电与江阴市徐霞客政府签订了《江阴市徐霞客镇企业收储协议书》,霞客镇政府对璜塘热电厂区的土地和部分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收储。此次收储霞客镇热电收储款共7728万元,被收储土地和房屋及附属物原值2011万元,账面净值共1万元。上述收储事项将计入资产处置收益6417万元,公司预计影响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13万元,占上年归属于木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42%,以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是江苏阳光到2022年1月4日才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已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信息披露违法。

按照索赔新规,投资者起诉索赔已经不再需要证监会下达正式处罚决定书作为起诉的前置程序,投资者现在即可准备索赔资料,积极加入后期索赔。目前,按照索赔新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第25条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的利息部分已不能再列入索赔范围,2022年最新一批开庭的案件显示,庭审实务中法院对此也已明确。

四、最新财报

江苏阳光《2022年半年报》在报告期内披露,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94 亿元,同比增长 9.55%;营业利润 0.49 亿元,同比增长 4939.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51 亿元,同比增长 726.49%,目前公司总资产23.36亿元。对于投资者的索赔,足堪赔付。投资者完全应当消除索赔顾虑,积极索赔;后期获得实际赔付,理应问题不大。如有顾虑,可申请本所为大家垫付索赔费用。

五、

诉讼索赔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江苏阳光(股票代码:600220)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照新规,目前无需提交公证书。接下来赴 南京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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