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股民维权获实质性进展,没参与的股民仍可报名
lucy668 2024年03月24日 星期日 下午 21:37
维权案取得实质性进展,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已完成对原告投资损失的核定。根据核定结果和案件事实,我们认为对股民而言很乐观。我们有批量案件在诉讼中,如已委托我们,尚未有结果的请耐心等待。维权仍在进行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
回顾本案,2023年5月4日,海伦哲公告称收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局经调查认定:
一、海伦哲2016-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2月,海伦哲完成对连硕科技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2019年,为完成业绩承诺,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连硕科技虚构与合胜勤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晋阳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升达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达闼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武汉智慧云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欣中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沃顿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合同,虚构与深圳市鑫荣机械加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浩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五通电子有限公司等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制作虚假生产、出库及物流等业务资料,通过深圳市爱喜德科技有限公司、黎某、曹某华等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流转,形成造假业务闭环,进而虚增各期收入和利润。其中,2016年度,海伦哲虚增营业收入149,321,326.27元,虚增利润总额76,560,466.28元;2017年度,海伦哲虚增营业收入177,672,547.44元,3虚增利润总额76,046,.41元;2018年度,海伦哲虚增营业收入170,319,993.28元,虚增利润总额85,973,047.60元;2019年度,海伦哲虚增营业收入195,105,088.69元,虚增利润总额50,336,099.03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占海伦哲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的74.30%、43.10%、70.39%和103.56%,导致公司2016-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截至2022年8月31日,海伦哲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据此,证监局决定对海伦哲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同时,决定对时任海伦哲副董事长、连硕科技总经理杨娅采取8年市场禁入措施。
海伦哲股民起诉到法院,当前正等待法院审理。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报名参加维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委托我们,我们可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只有实际拿到赔偿款之后才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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