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81奇信集团:家族企业,“卖身”国资,因资金占用和财报洗...
ailucy 2023年05月29日 星期一 上午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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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奇信集团于2023年4月1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9 号)。内容如下:
经查,奇信股份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二)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0 万元罚款;
二、对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处以 1,400 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叶洪孝、时任董事、总裁余少雄、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高级副总裁乔飞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700 万元罚款;
四、对其他涉案人员11位,分别处以100万到 350 万元罚款;
制退市。为该企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难辞其咎!凡是在2015年12月22日至2022年3月31日之间买入齐信股份(002781),并在2022年3月31日收盘时持有3000股以上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涉案企业简介: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国资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成立于1995年,2015年上市,是一家集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装饰物联网平台应用、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于一体的企业集团。创始人及原实际控制人叶家豪。
奇信股份在2015年IPO时就已开始财务造假,主要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虚增收入及成本、少计成本和费用,进而虚增利润。2012年-2015年上半年,分别虚增收入2.56亿元、1.34亿元、1.25亿元、1.7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24亿元、2.51亿元、3.7亿元、1.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7.21%、.96%、162.94%、157.56%。
2015年-2019年,由于已经上市,造假金额也“水涨船高”,公司分别虚增收入4.37亿元、2.87亿元、2.23亿元、4.33亿元、4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亿元、3.25亿元、3.97亿元、3.79亿元、3.1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79.68%、203.47%、201.35%、158.94%、242.64%。
29.99%的股份,并取得了奇信股份的实际控制权。此外,智大控股还无条件永久放弃其未转让的剩余公司14.1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当时智大控股的股东为叶家豪、长子叶洪孝、次子叶又升。
国资入主后一年,2021年9月28日,奇信股份公告称,中文名称将由“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由深圳迁至江西新余市。
2021年的最后一天,奇信股份一则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占用1.31亿元资金的公告。
奇信股份还曾频繁更换审计机构和签字会计师,审计费用也随之大幅下降,2021年起,奇信股份审计报酬由此前80万元降为40万元。
2021年12月,奇信股份公布因天职国际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审计机构,并就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确认无异议。
仅仅3个月后,奇信股份再次公布因中兴财光华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困难等方面的原因,鉴于时间比较紧迫、天职国际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公司再次改聘天职国际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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